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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們常說愛情是盲目的,

有人說愛情就是騙,騙的成功就結婚,騙不成功就分手,

也有人說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

但往往人們都斷章取義不知下一句是啥?誤導眾生

完整的一句是:

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

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。

這是我在國中時公民課學比較利益法則和機會成本時

所學到的一句案例。



我在看遍男女小說後我理出一個公式

故事結構:論說文(起承轉合)


男主角:多金、地位高、長得帥、體貼、天才、大男人主義

角色多為女主角長官如:學長、總裁、幫主、經紀人


女主角:窮困、地位低、長相平平、無敵大愚蠢、瘦弱自卑

角色多為急待男主角拯救如:學妹、秘書、便利貼女孩、明星、模特兒



轉的方面事件有:

1.情敵出現
   情敵:未婚妻、未婚夫、花癡大小姐

2.家人反對
   門不當戶不對

3.敵人追殺
   失憶、受重傷、為保護對方假分手

4.懷孕

5.出國
   公司外派、洽公、讀書

6.誤會
   視覺借位、誤認妹妹或哥哥為第三者、誤認為間諜、第三者假傳聖旨

7.欺騙
  身份、地位、財力

8.逃婚

9.不婚主義



在書中大多有嚴重的男尊女卑,很少出現平等或聰穎的女生(但還是有)

一直在想作者筆下的女主角有受虐狂嗎?為啥一直處於受挨打的地位?

一心只想等男主角來拯救她,難道自己不會用頭腦想辦法自己解決嗎?

遇到情敵時,總要男主角在兩個女生中選擇一個?

要把自己的命運交給男主角來決定?自己的命運應該自己決定才對阿!

如果認為男主角對你還有愛情、這個男人值得你去愛,那你應該勇敢去追!

如果有誤會,不訪給自己也給對方一個機會,靜下心聽它如何解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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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708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